中央與地方攜手共同合作推動住警器 強化居家安全

針對媒體本(7)日刊載「334萬戶年底前須裝置住警器 中央催業績基層大反彈」專文,指出為了衝業績,消防署日前下令各縣市消防局加強宣導,卻引發基層消防員強烈反彈等情。消防署近年已透過內政部營建署建立核發使用執照時應告知設置及維護住警器之機制居家室內裝修相關公會協助宣導安裝住警器及使用耐火材料並積極透過機關網站等相關資訊傳播平台讓民眾瞭解住警器對於住宅防火重要性鼓勵民眾安裝,以降低住宅火災傷亡,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基於「自己財產、自己保護」原則,雖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係住宅管理權人之義務,並囿於「隱私權」,目前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率不高,然為提升消防安全,消防署希望中央與地方攜手共同合作,持續結合志工團體及相關單位透過媒體、FBLine、社區居家訪視……等各種管道宣導及鼓勵民眾安裝並針對高危險群場所賡續辦理補助地方基層消防同仁所提寶貴之建議消防署亦將納入全盤性之研議規劃。

 

    消防署再次強調火災發生時,如果有安裝住宅火災警報器提早偵知火災發生,就有機會保護自己與家人。在此拜託大家可以主動安裝住警器;安全有保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