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納管 研擬自助洗衣店條例

北市自助洗衣店隱身社區多,恐有公安隱憂,北市首創訂定「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若立法通過,業者須裝「微電腦瓦斯表」及「自動遮斷裝置」等,且每年檢查增為2次,否則最高可罰5萬元,最快今年上路。不過,自助洗衣店最常接獲陳情的低頻噪音,每年數十件,卻未納自治條例,環保局表示,已有噪音管制法開罰。

 

台南去年發生自助洗衣店瓦斯氣爆釀4傷不幸,先前也有議員踢爆,北市近千家自助洗衣店,高達215家採瓦斯加熱烘衣,恐有公安疑慮。台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日前出爐,待市政會議通過,預計4月送議會審查。

 

不過,有不具名自助洗衣店業者說,過去配合政府每年檢查,未來每年檢查從1次改為2次,沒配合規定要被罰,自助洗衣店薄利,加上房租高,保險費更要提高一倍,經營成本愈來愈高。也有業者嘆,「小小的店僅10多坪,保險額竟要6千萬元,有點莫名其妙。」

 

北市產發局表示,根據「台北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業者若未換裝微電腦瓦斯表及自動遮斷裝置等,逾期不改善可處1萬至5萬元罰鍰,按次處罰,最重得予以停業60日以下或機具停止使用。

 

自治條例也規定,自助洗衣店應設消防安全設備,每半年應委託消防專技人員檢修申報一次,未辦理檢修申報者,可處1萬至5萬元;未規定設置消防安全設備者,限期不改可處6千至3萬元,除按次處罰,並得予以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

 

至於未半年自主檢查,並於入口明顯處張貼合格告示,限期不改善也可處6千至3萬元;若未在營業場所明顯處設置緊急聯絡、嚴禁煙火標示,限期不改善,也可處6千至1萬5千元。

 

環保局空噪科長楊梅華說,北市自助洗衣店低頻噪音擾鄰,每年都有40至60件,這次未納入自治條例,是因「噪音管制法」已明定,設置於第一、第二類住宅區的自助洗衣店,晚間10點至隔天早上8點禁止機器運轉,否則可處3千至3萬元。